金洲管道(002443):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關于增補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于增補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本著審慎、負責的態度,基于獨立、審慎、客觀的立場,對公司董事長辭職及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所審議的增補董事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孫進峰先生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的獨立意見 1、孫進峰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職務,同時一并辭去公司戰略委員會召集人、戰略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相關職務。孫進峰先生辭職與實際情況一致。 2、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孫進峰先生等人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孫進峰先生等人的辭職將自公司股東大會補選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間,孫進峰先生等人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董事長、董事相關職責。 我們同意孫進峰先生在任期內辭去上述職務,對其辭職原因無異議。 二、關于增補非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1、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提名,增補李興春先生、楊林峰先生、李棟先生、李剛先生、周學民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我們認為增補董事會董事人選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2、經審閱本次董事會提交的增補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和相關資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等情況后,我們認為本次董事會提交的增補公司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損害股東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合法利益的情形。經審查,李興春先生、楊林峰先生、李棟先生、李剛先生、周學民先生具備履行董事職責的任職條件和工作經驗,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具備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資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規定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國家公務員。 三、關于增補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提名增補初宜紅女士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經審閱初宜紅女士的個人履歷情況,我們認為初宜紅女士符合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等規定以及《公司章程》中規定禁止任職的條件,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等情況。公司董事會對上述人員的提名、審議、表決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對初宜紅女士擔任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提名,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上述六名董事候選人(其中獨立董事候選人一名)的提名,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需將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獨立董事:馮耀榮、張莉、傅頎 2023年4月25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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