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峰新材(002521):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證券代碼:002521 證券簡稱:齊峰新材 公告編號:2023-032 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一、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二、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3年4月25日 15:00 (2)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4月25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李學峰先生。 6、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7、會議出席情況 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120,458,55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4.3505%。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7人,代表股份120,448,55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4.3485%。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20%。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 1人,代表股份 10,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20%。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00%。 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 1人,代表股份 10,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20%。 8、公司董事、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提案1.00 《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關于公司2022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摘要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 提案7.00 《關于聘任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 提案8.00 《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金融衍生品交易計劃書》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0,448,55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3%;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反對10,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100.0000%;棄權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公司獨立董事王新先生代表公司全體獨立董事進行述職,向股東大會提交了《2022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獨立董事2022年度述職報告全文刊載于2023年4月15日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王鶴律師、陳炳輝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和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關于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齊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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