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銳(002350):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北京科銳配電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北京科銳配電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及監事會全體成員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履行監事會職責,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以保證公司規范運作,維護公司利益和投資者利益。2022年度,監事會對公司長期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等進行監督,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F將監事會2022年度主要工作內容報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監事會的工作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共召開了9次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并審議通過《關于補選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2、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并審議通過《2021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2021年度報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2021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關于 2021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2022年度財務預算報告》、《關于續聘 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關于申請 2022年度授信額度的議案》、《關于 2022年度擔保計劃的議案》。 3、2022年 4月 27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并審議通過《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 4、2022年 5月 1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并審議通過《關于終止對全資子公司空港科銳部分擔保事項的議案》。 5、2022年 6月 14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并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關于開展商品期貨期權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6、2022年 7月 19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并審議通過《關于為子公司增加擔保額度的議案》。 7、2022年 8月 18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并審議通過《2022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8、2022年 10月 25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并審議通過《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關于終止公司對子公司部分擔保額度的議案》。 9、2022年 11月 22日,公司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并審議通過《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普樂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全部股權的議案》、《關于接受關聯人為公司提供無償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二、對公司2022年度有關事項的意見 1、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公司監事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等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公司監事會主席徐茹婧女士和趙孟哲先生均列席公司 2022年召開的董事會 14次,均出席了公司股東大會,時任監事陳穎達先生列席了 2022年召開的董事會 4次,出席了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監事諶燦霞女士列席了公司 2022年召開的董事會 10次,出席了公司 2021年度股東大會以及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監事會全體成員聽取了公司各項重要提案和決議,了解了公司各項重要決策的形成過程,很好地履行了監事會的監督檢查職能,并認為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 2、公司財務情況 監事會對2022年度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檢查和審核后,認為:公司財務制度健全、內控制度完善,財務運作規范、財務狀況良好。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客觀公正,會計無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真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4、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情況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開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接受關聯人為公司提供無償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付小東先生為公司提供擔保且不收取任何擔保費用,無需公司提供反擔保,體現了付小東先生對公司發展經營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沒有損害上市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與《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相違背的情況,同意接受關聯人為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事項,該事項無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違規重大關聯交易的事項。 5、公司對外擔保、資產收購及出售情況 (1)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開了第七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擔保計劃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為全資子公司鄭州空港科銳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廈門科銳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科銳博華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北京科銳博潤電力電子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穩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審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規定,同意該連帶責任保證事項,該事項尚需經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開了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對全資子公司空港科銳部分擔保事項的議案》。 (3)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開了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子公司增加擔保額度的議案》,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北京科銳博潤電力電子有限公司、北京科銳博華電氣設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穩力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連帶責任保證的審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規定,同意該連帶責任保證事項,該事項無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4)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開了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公司對子公司部分擔保額度的議案》。 (5)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開了第七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接受關聯人為公司提供無償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監事會認為:本次付小東先生為公司提供擔保且不收取任何擔保費用,無需公司提供反擔保,體現了付小東先生對公司發展經營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沒有損害上市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與《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相違背的情況,同意接受關聯人為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事項,該事項無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違規擔保、資產收購及出售的事項。 6、監事會對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制定了較為完備的有關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的各項管理制度,并能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監管要求不斷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良好,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內控制度管理的規范要求,公司董事會編制的《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7、公司建立和實施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況 公司已制定《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公司能夠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內幕信息管理以及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工作,能夠如實、完整記錄內幕信息在公開披露前的報告、傳遞、編制、審核、披露等各環節所有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因內幕交易受到監管部門查處的情形。 2023年,監事會將繼續嚴格執行《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忠實履行監事會的職責,依法對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監事會將繼續加強落實監督職能,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列席、出席董事會、股東大會及相關會議,及時掌握公司重一步增強風險防范意識,保護股東、公司和員工等各利益相關方的權益。 北京科銳配電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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