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北京科銳(002350):獨立董事對擔保等事項的獨立意見
北京科銳配電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北京科銳配電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在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問詢和必要核查后,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報告期內(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發表如下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一)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的情況 1、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銳北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之間發生了小額日常關聯交易。具體情況如下:
1、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為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及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2、截至本報告期末,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余額為11,800萬元;公司已審批的對子公司提供擔保情況具體如下:
公司對外擔保審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的規定,并充分揭示和控制了對外擔保存在的風險。 二、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2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綜合考慮了公司中長期發展和短期經營發展實際,是為保障公司現金流的穩定性,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有利于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實現公司持續、穩定、高質量發展,更好地維護全體股東的長遠利益,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及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21年-2023年)》的規定,我們同意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預案,并同意將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治理的規范要求,并能得到有效執行,保證了公司規范運作。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較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運行情況。同時,要求公司更加重視內部有效控制工作,逐項對照內部控制指引,全面梳理公司內控情況,進一步改進完善內控體系。 四、關于2022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遵循了謹慎性原則,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8號——資產減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 1號——業務辦理》和公司會計政策的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計提后公司的財務報表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及經營成果。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五、關于2022年和2023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公平、合理,績效考核、評定程序和薪酬決策、發放程序合法合規,符合《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制度》等相關規定,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同意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22年度薪酬方案和2023年度薪酬計劃,并同意將董事、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關于公司2023年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通過與公司管理層溝通,并核查全資子公司空港科銳、科銳博潤、科銳博華相關資料,獨立董事認為:空港科銳、科銳博潤、科銳博華資產狀況、資信狀況較好,公司為上述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審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規定,同意該連帶責任保證事項,該事項尚需經公司 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七、關于2023年第一季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遵循了謹慎性原則,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8號——資產減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 1號——業務辦理》和公司會計政策的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計提后公司的財務報表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資產狀況及經營成果。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此頁無正文,為北京科銳配電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鄭瑞志 傅 瑜 郭隨英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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